發改委等13部門發布《關于嚴格執行招標投標法規制度進一步規范招標投標主體行為的若干意見》,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意見》共提出5方面20條具體政策舉措。為深入貫徹落實部署,一方面,發改委正在加快推進《招標投標法》修訂工作;另一方面,通過出臺《意見》補齊短板,嚴格規范招投標各方主體行為。《意見》重點如下:
4、對實行電子招標投標的項目,取消招標文件備案或者實行網上辦理。
4、除交易平臺暫不具備條件等特殊情形外,依法必須招標項目應當實行全流程電子化交易。
2、不得通過設置不合理條件排斥或者限制潛在投標人。
2、加大評標情況公開力度,積極推進評分情況向社會公開、投標文件被否決原因向投標人公開。
2、有效投標不足三個的,應當對投標是否明顯缺乏競爭和是否需要否決全部投標進行充分論證,并在評標報告中記載論證過程和結果。
1、密切關注中標率異常低、不以中標為目的投標的“陪標專業戶”。
2、重點關注投標人之間存在關聯關系、不同投標人高級管理人員之間存在交叉任職、人員混用或者親屬關系、經常性“抱團”投標等圍標串標高風險跡象。
3、嚴厲打擊操縱投標或出借資質等行為導致中標率異常高的“標王”及其背后的違法犯罪團伙。